根据《关于印发<东营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交办信访件销号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33号)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山东省车用燃油质量长期得不到保障,不但成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也对周边地区带来不良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禁止向汽车和摩托车销售普通柴油以及其他非机动车用燃料。但是,原省工商局、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相互推诱,监管严重缺位,全省炼化企业违法向物流运输企业销售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的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3个地市4家炼化企业,发现这些企业将普通柴油或高硫分燃油违法售给物流企业。2018年以来,东营齐润化工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近2000毫克/千克的常压柴油,垦利石化有限公司将3万余吨硫含量2000-3000毫克/千克的燃料油,出售给物流运输企业和加油站,最高超标达300倍。第一轮督察以来,山东汇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将40余万吨国V普通柴油销往多家物流运输企业,中国化工集团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将6万余吨国IV和国V普通柴油销售给物流运输企业。特别是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拒绝配合,不提供相关台账,并临时编造虚假记录。此外,违法生产销售不合格调和油的问题也未得到有效遏制。非法调和油一般通过非法加油点、流动加油车等渠道流入市场。2017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市共打击取缔非法加油点近2000起,但对上游非法调和油生产企业打击力度不够,甚至在督察期间媒体曝光有关问题后,仍不够重视,仅东营市迅速查处了违法企业,其他地市推进不力。根据东营市查处情况,该市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腾越化工有限公司和宇政工贸有限公司就已非法生产销售数千吨调和油,涉案调和油硫含量超标4倍到15倍不等,福德化工有限公司调和油铅含量超标4倍,成为机动车污染的重要原因。
二、整改目标
(一)做好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严厉查处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许可证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切实加强油品安全生产监管。
三、整改措施
(一)建立东营市成品油生产企业许可台账,严格成品油安全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对于不满足相关规定要求的企业一律不审批通过。
(二)加强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发现问题隐患督促企业及时做好整改,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三)推动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建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四、整改完成情况
已整改完成。
五、整改效果
达到预期效果。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营市应急局
联系方式:0546-8333927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95号
七、说明
本次公示期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相关意见及建议,请及时与东营市应急局联系。
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